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全球金融市场上一个巨大的空间。随着嗅觉灵敏的国外投行和从事碳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悄然进入中国内地。同时,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指标必须降到2.1吨。我国的金融机构应如何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在践行银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分享“碳金融”时代的“盛宴” ?
应对世界气候变暖正逐步兴起的“低碳经济”,给各国的商业和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根据世界银行报告,2006年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已达到300多亿美元。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分享低碳经济时代的“盛宴”对于商业银行应该是一个双赢或多赢的选择。对此,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进行了大量积极的实践,但在境内刚刚起步。今天,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做客《领军人物》。作为境内“碳金融”领域的探索者和实践者,高建平认为,兴业银行深知任重而道远,但发展“碳金融”正当其时。
碳交易市场迅猛发展 应运而生“碳金融”
记者:随着碳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服务于碳排放交易的金融业务和衍生产品应运而生。虽然从长远看,全球碳市场仍是存在风险的商业领域,但由于其中蕴涵着巨大商机,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竞相涉足碳金融领域,通过为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和开展碳排放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赢得更为广阔的市场。但“碳金融”对于国人还是一个相当陌生的概念,而且据我所知,目前涉足“碳金融”的境内金融机构也是凤毛麟角。那么,国际“碳金融”的发展路径是怎样的?
高建平:“碳金融”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准确地说是涉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1994年3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正式生效。公约确定的“最终目标”是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个安全水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所有的国家都要承担一般性义务来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措施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并提交执行框架公约的国家行动报告。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全球各国分成两组:“附件I国家”,即那些对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工业化国家;主要由发展中国家构成的“非附件I国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作者:黄丽珠)